北京魯迅博物館(北京新文化運動紀念館)
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
一、主要職責
(一)開展魯迅生平、思想和著作,以及新文化運動歷史和“五四”愛國運動歷史研究,出版學術研究成果。
(二)承擔魯迅及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著名人物、重大事件有關實物、資料的征集和館藏文物、資料的保管工作。
(三)舉辦魯迅生平及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各種展覽。
(四)開展文物藏品數字化保管及展示工作。
(五)負責管理和保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魯迅故居。
(六)編輯出版《魯迅研究月刊》。
(七)承擔國家文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內設機構
(一)辦公室(人事處、黨委辦公室)
負責文電、會務、機要、檔案和保密、信訪、日常接待工作;負責外事管理工作;負責全館職工的聘任、聘用、考核、工資核定及教育培訓工作;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。負責黨群、紀檢工作。
(二)資產財務處
負責全館年度部門預算和決算工作;承擔本館、館工會的財務管理;負責資產賬目的管理,指導監(jiān)督審計本館(內設)機構的財務工作。
(三)安全保衛(wèi)處
負責全館的安全保衛(wèi)管理工作,承擔安防、消防設施的維護、更新;擬訂突發(fā)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;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溝通、協調。
(四)研究室
研究室負責魯迅生平、思想和著作的研究;五四新文化運動學術研究;規(guī)劃科研項目;編輯出版魯迅研究成果和五四新文化運動研究成果;開展五四新文化運動文物及史料的征集;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及博物館開展學術業(yè)務交流;負責《魯迅研究月刊》的編輯出版;承辦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(五)陳列展覽部
陳列展覽部承擔我館基本陳列、專題陳列、流動展覽的設計與制作;負責巡回展覽的安全管理及各類展覽展品的日常維護,開展與國內外博物館的交流與合作,承辦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(六)文物資料保管部
承擔魯迅及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著名人物、重大事件有關實物、資料的征集,負責館藏文物、資料的保管,藏品的鑒定;負責文物、藏品庫房的安全;管理館藏圖書資料。
(七)社會教育部
承擔基本陳列及各類臨時展覽的講解和宣傳推介工作,策劃和實施博物館教育活動;負責志愿者和博物館之友相關活動的組織和管理;負責觀眾接待、咨詢等開放服務工作。
(八)信息中心
協調館內藏品信息技術平臺的建設;負責本館辦公自動化、局域網及官網的運行與維護工作;負責數字博物館等公眾服務媒體的建設;負責本館相關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;負責網絡安全管理工作。
(九)文化發(fā)展服務中心(魯迅故居管理處)
負責本館文化創(chuàng)意產品策劃、開發(fā)與推廣;負責本館相關文化項目的組織和實施;負責管理和保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魯迅故居;管理所屬企業(yè)的經營活動;承擔全館基本建設及后勤管理工作,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,負責住房基金的預算編報。
其他機構 中國博物館協會秘書處。
















